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2022年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清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粮食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武平县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该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保障我县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
推动全县粮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完善粮食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三、范围期限
2023年3月10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四、主要内容
该措施主要包含实施优质粮食工作、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完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粮食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粮食新业态、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发展、完善粮食的后服务体系、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粮等十个方面。其中,培育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方面参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21〕5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武政文〔2021〕191号)等文件内容制定;实施粮食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方面参考《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发展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20〕74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商标品牌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文〔2014〕158号)等文件制定;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网点补贴从2016年开始已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今年预算6万元;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补助资金已申报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彬承 13616056725


闽公安网备: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