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安置制度。自此有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提法。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含城镇籍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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