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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收养子女落户
咨询主题 领养小孩的户口如何办理?
编号 2011081600001 咨询时间 2011-08-16
详细内容 我今年已经37岁了,没有结婚。在我32岁的时候,我领养了一个小孩。我想咨询从外地领养过来小孩的户口该去哪里办理,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附件
咨询人姓名 陈超文 邮箱  
回复意见 您好,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4月1日前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不到出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到捡拾弃婴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同时收养人具备四个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011-08-1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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