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0〕394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道205线城关
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省道205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自今年7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在县省道205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工程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有关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7月7日召开的武平县省道205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动员大会要求,征地工作应在二个月内完成、拆迁工作在四个月内完成,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就目前情况来看,征迁进度明显偏慢。为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保证2011年10月主体工程完工,现就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节点时间要求
1、桥梁、涵洞的征地工作必须在9月17日前完成,补偿资金在9月24日前下发至农户,确保9月25日后可全面施工。
2、路基的征地(含林地)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补偿资金在9月30日前下发至农户,确保10月1日后可全面施工。
3、房屋征迁的评估及签订协议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补偿资金在9月25日前下发至农户;房屋拆迁工作在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4、拆迁户安置地规划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
5、“三杆”产权相关单位在9月17日前完成廊道设计工作,廊道所需征地情况必须在9月18日前书面报县工程指挥部。9月22日前完成“三杆”迁移的廊道征地(含林地)工作;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杆” 迁移工作。
二、强力推进征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省道205线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 “三杆”产权相关单位也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省道205线改建的“三杆”迁移工作。
2、配强征迁人员。各乡(镇)要根据征地拆迁工作需要配齐工作人员,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杆”产权相关单位要根据迁移工程量,合理组织施工队伍,保证“三杆”迁移工作按时完成。
各有关乡(镇)、 “三杆”产权相关单位在通知下发之日起2天内将人员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效能办和工程指挥部。
3、加快内业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据前段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内业资料滞后致使资金无法及时下发到农户,严重影响征地进度,阻碍各标段工程队的施工。为此,各有关乡(镇)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村管站、水利站有关人员,加快做好内业资料统计、公示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内部协调管理
1、县工程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征迁工作各责任人深入征地拆迁工作一线,及时掌握各标段施工序时征地拆迁要求,指导有关乡(镇)做好内业资料,协调有关乡(镇)有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2、各有关乡(镇)负责人员要加强与指挥部和所在工程标段项目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施工动态,有序组织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和“三杆”迁移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
3、各标段项目部、“三杆”产权相关单位、有关乡(镇)和县工程指挥部要加强沟通协调,科学安排征迁序时工作内容,解决施工进程中的征迁问题。
四、严格征迁责任追究
1、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工地督查征迁工作进度,对责任不落实或中梗阻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效能问责。
2、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征迁全过程要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对拖欠、挪用、截留、私分、冒领等侵吞征迁补偿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公路 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 征地拆迁 通知
抄送:县委办、纪委,县人大办、政协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