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
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20年10月1日起,为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枚单位名称公章。自2020年10月12日起,为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枚单位名称公章。前述公章材质为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 241.9-2000)的铜质章。
二、工作内容
(一)市级
1.明确市级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公章刻制企业,为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
2.企业公章免费刻制工作流程。
(1)新开办企业在窗口申办营业执照的,市市场监管局对经查重可用企业名称即时将信息推送到公章刻制企业;新开办企业在网上申办营业执照的,市市场监管局对新开办企业设立核准通过后,即时将信息推送到公章刻制企业。
(2)公章刻制企业在收到市市场监管局推送的信息后,应于2个小时内将印章刻制完成,由新开办企业选择在开办企业专窗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3.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结算程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核拨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与公章刻制企业结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县(市、区)级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要参照市级办法,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具体办法,其中新罗区在10月中旬完成方案拟制工作,其余县(市、区)、龙岩经开区在10月底前完成方案拟制工作,全市11月底前完成刻制印章采购工作。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向新注册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出台的政策措施,坚决兑现向社会的承诺事项,全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强化实施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公安部门要强化对公章刻制单位的行业监管,确保公章刻制单位遵守公章刻制备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务服务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专项资金,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